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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3/13 1.6w 阅读 362 点赞

乐府办〔2018〕34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

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及

基准地价评估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用字〔2017〕6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进一步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和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促进国有土地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利用,更好支持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国有农用地价格评估与管理,维护国有农用地资产。

二、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范围包括我县抱由镇、万冲镇、大安镇、志仲镇、千家镇、九所镇、利国镇、黄流镇、佛罗镇、尖峰镇、莺歌海镇等11个评估区域的国有农用地。

三、评估基准日

2018年1月1日

四、工作总体安排

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较高,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现将此项工作分步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准备

1.组织准备

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小组。

2.技术准备

熟练掌握国家标准《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和《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结合乐东县实际,制定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1)土地定级技术路线:在《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农用地特点,选取自然、社会经济、农用地利用及区位等能够体现土地质量差异的因素,采用“多因素综合评定法”确定基本定级单元作用总分值,根据模糊聚类原理,采用总分频率法确定土地级别界限分值,依次划分土地级别,并在校验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定级。

(2)基准地价评估技术路线,在《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我县的农用地的市场状况、基础资料及技术条件,从样点地价平均法、定级指数模型法、基准地块评估法等三种技术路线中进行取舍。

(二)工作实施

1.资料收集分析等前期准备(2018年2月前)

(1)农用地定级资料的收集。

①农用地气候资料、水文资料、土壤资料、地形地貌资料等自然属性资料。

②农用地利用资料:主要农用地种植农作物的面积、单产、总产的统计资料、样点土地利用条件、农业生产实测资料、农用地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利用集约度、利用现状、利用方式和农业技术实验资料等;

③农用地社会经济资料:灌溉条件(水源保证率、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人均耕地、单位面积资金投入、单位面积纯收入、农民人均收入、林网化程度、田间供电、农村道路网分布、道路级别标准、距区域经济中心距离、耕作距离、耕作装备、田块大小、田块形状和田块分散程度等资料;

④农用地区位资料:中心城市影响度、农贸市场影响度、道路通达度、对外交通便利度等资料;

⑤图件资料: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壤图、地形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⑥农用地分等或耕地质量等别评价的基础资料汇编、中建成果及最终成果资料;

⑦其他资料:农业区划资料、土壤普查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变更资料、农业统计资料、农产品市场价格资料、农用地承租(承包与转包)的价格资料、具体项目征地各项实际补偿标准。

(2)农用地估价资料的收集。

①农用地承包、转包、出租、拍卖、联营入股等交易资料;

②社会经济及土地利用资料:包括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资料、农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统计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基本农田保护区资料等;

③其他资料:农用地历史地价资料、农业开发和农业生产的政策资料等。

(3)调查资料的分析。

(4)资料的录入及评估。

(5)估价资料的处理,形成初步成果,进行实际检验论证。

(6)编制报告书及图件成果。

2.2018年1月1日至2月28日完成农用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评估的外业调查,整理并电子化相关数据资料。

3.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完成农用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内业测评、土地级别图件及基准地价图件的编制工作。

4.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完成乐东县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初步成果报告书、建立相应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协助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的组织论证和意见征询,提交初步成果。

(三)听证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成果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并完成相应修改完善工作。

(四)成果验收

经县政府审定,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并完成相应修改完善工作。

(五)公布成果

成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合格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最终公布实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