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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2022/04/06 1.4w 阅读 104 点赞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的紧急通知

 凉医保发〔2022〕14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患者负担,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务必于4月7日0时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认真实施。


附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4号)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政策解读:《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