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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8/07/18 1.1k 阅读 78 点赞

乐府办〔2018〕103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

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海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全县各级公共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完善节能管理体系,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管理监督,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一)主要成效

2015年全县纳入统计的公共机构数量为173家,能源资源消费结构,由2010年的电力占36.17%,汽油占53.12%,柴油占10.7%,调整为电力占32.93%,汽油占44.71%,柴油占21.7%,其他能源占0.66%。“十二五”期间,电力比重逐年下降,能源消费结构呈不断优化趋势。

(二)工作进展

——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增加节能职能,成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岗,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了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员和联络员工作制度。加强了县机关事务局与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了与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的密切配合,形成了纵向联动、横向协同、运转顺畅的节能管理工作机制。

——节能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十二五”期间,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一系列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提高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更加规范。完成全县173家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任务;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新修订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海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及时制定《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并组织统计制度培训,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在全县各公共机构中开展能耗统计网络直报工作,数据统计质量逐年提高,统计分析水平不断提升;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开展能耗监测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统计工作信息化取得新进展。

——示范建设初显成效。“十二五”期间,根据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先后创建了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2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较好地发挥了公共机构的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节能技术改造投入逐年加大。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广泛开展空调、节水器具、节能插座、节能灯具等项目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了11个镇政府办公楼的绿色照明改造工作;对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原法院、原检察院、县政务中心等六栋办公楼进行节能改造,共更换各类节能灯具5936支,卫生间安装感应水龙头57个和感应小便器58个,推广应用电脑专用节电插座330个,安装空调节电器284个;在县特殊教育学校、思源高中、万冲中学、尖峰镇中心幼儿园及九所镇中心幼儿园安装使用了太阳能热水设备。

——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深入。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地球一小时、中国水周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开展节能节水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增强。通过开展节能培训班、远程教育等形式培训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250人次,节能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三)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县地处偏远地区,各级、各类型公共机构之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发展不够均衡,与兄弟市县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节能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部分镇和部门节能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过于频繁,工作的连续性难以保证。二是尚未形成财政资金保障制度,节能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公共机构既无节能管理工作经费,又无节能技术改造经费,推广普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受到资金制约。三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考核评价尚未与相应奖惩措施有效对接,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的内生动力不足,节能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参与节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需要提高。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能源资源约束趋紧、能源资源环境瓶颈依然突出,持续节能减排难度进一步加大。《海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的全面推动能源节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等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共服务范围扩大,使能源资源消费需求刚性增长,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十三五”时期总体要求、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带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二)节能目标

——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组织管理体系、制度标准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统计监测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

——量化目标。实现能源和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9%,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

(三)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创新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根本动力。把创新贯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进节能管理工作的制度、机制、方式和科技创新,不断提高节能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坚持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内在要求。协调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协调好示范引领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进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协调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目标愿景。节约能源资源既是绿色发展的组成部分,又是助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动公共机构实现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办公、绿色出行,为全社会的绿色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开放发展。开放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途径。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核心是增强公共机构的内在动力,目标是提高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必须坚持依靠自身努力和借助外力并重,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推进节能信息公开,提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坚持共享发展。共享发展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价值追求。公共机构要发挥节约能源资源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力、成果共享的社会新风尚。

(四)基本思路

——推进依法管理。按照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覆盖全面、操作性强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的要求,落实《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强化节能执法意识,依法依规开展节能指导、推进、协调、监管、统计、审计、监察、考核等工作,推动节能法规制度和相关标准的贯彻落实。

——用好市场机制。激发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鼓励和引导公共机构利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能源管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能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

——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各地区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气候特征,以及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公共机构的特点,设定更加合理的节能目标。加强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限额标准的研究制定,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节能目标评价体系,逐步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突出重点管理。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确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标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监督,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带头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发挥重点用能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开展绿色行动

(一)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严格落实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施工过程督查、竣工验收检查等措施,提高能效水平。全县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各种新建、改扩建、翻修建筑项目必须100%执行国家和我省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直饮水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遮阳、通风、自然采光、节能门窗、玻璃幕墙贴膜等绿色技术改造途径,引导公共机构积极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大力发展钢结构、混凝土等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既有办公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有效降低建筑运行成本,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二)开展绿色办公行动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配置,盘活存量资产,严格资产处置程序,减少资产闲置浪费。推进节能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传播节能资讯和技术,开展经验交流,发挥节能信息对绿色办公的促进作用。推广电子化、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带头抵制过度包装。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控标准,认真落实我省非炎热季节空调管理规定,倡导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倡导低层、上下两层步行上下楼,高层电梯隔层运行或分段运行。离开办公室、会议室随时关闭电源,推广使用节能插座,减少待机能耗。积极参与大气、水、土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实施小微绿化、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等方式,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三)开展绿色出行行动

大力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推动公共机构建设公共自行车网点或引进共享单车服务,为干部职工践行“135”出行方式提供便利条件。落实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倡导机关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公共机构应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快内部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新建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鼓励采用自助分时租赁等商业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逐步提高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带头淘汰黄标车。

(四)开展绿色食堂行动

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油烟排放达标。实施燃气灶具改造,推广应用节气型、红外线、聚能型灶具,逐步淘汰传统型灶具。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引导绿色食品采购,确保饮食卫生、健康。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落实空调定时开启,照明分区、间隔开启等措施。建立绿色食堂评价标准,开展绿色食堂创建活动,将食堂打造成为节能、节水、节粮的宣传阵地。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坚持按需取用,落实光盘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爱粮、惜粮、节粮的良好习惯。

(五)开展绿色信息行动

加强信息机房节能管理,建设机房能耗与环境计量监控系统,对数据中心机房运行状态及电能使用效率(PUE)、运行环境参数进行监控,提高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率先在党政机关、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公安系统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减少数据信息资源浪费。

(六)开展绿色文化行动

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明道德。积极倡导公共机构开展个人工作生活“碳足迹”计算,减少个人工作生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践行减少“碳足迹”的环保理念。

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一)实施示范单位创建工程

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三大领域为重点,扎实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3家以上,省级示范单位同步进行。利用省建设的示范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节能效果评价复核。根据国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从县直机关、乡镇、学校等示范单位中遴选推荐能效领跑者1个。在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中推进节约型办公区建设,党政机关应率先建成节约型办公区。

(二)实施节地、节水工程

严格落实土地规划利用有关法规政策,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鼓励建设智能立体停车场。带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严格进行水资源利用论证,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投产制度。大力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到2020年,50%以上的县直机关要建成节水型示范单位。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节水改造,完善用水计量器具配备,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加强供水系统运行监管,开展水平衡测试,解决老旧管网渗漏问题。实行用水分户分项计量,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改善绿化灌溉方式,开展中水回收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试点。

(三)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

根据我省生态立省实际和建设美好新海南要求,在公共机构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光导管照明技术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开展太阳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等项目建设,党政机关带头实施,学校、医院连片建设。积极推广热泵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地源、空气源热泵示范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建立资源回收利用长效机制,推进废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等循环综合利用,加强废旧商品、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公共机构与有资质、实力强的回收企业合作,建立集中管理、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回收体系,提高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效率。

(四)实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

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管理标准,按照能源资源可计量、可监测、可考核的原则,制定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标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推进公共机构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落实。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管理等技术,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中推进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并逐步建立覆盖全县的能耗监测体系。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和统计工作专项抽查,确保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推广应用统计软件,实现网络直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应用,推进数据共享。

(五)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推广应用LED、半导体等高效照明产品,支持和鼓励公共机构对办公区建筑原有照明系统进行改造,力争2018年底前全面淘汰高耗能、低能效照明灯具。在走廊、楼梯间、洗手间等公共场所采用声、光及人体感应等先进技术,合理控制照明亮度,减少照明能耗,在地下停车库和有条件的建筑使用光导管技术,利用自然光照明。

(六)实施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制度,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培训组织体系。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节能服务企业的合作,提高面授和远程培训效果。全县各级节能管理负责人面授培训实现全覆盖,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重点用能单位面授培训达到80%以上,提升各级各类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各公共机构要加强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逐级逐年分解落实。节能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能,加强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完善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水务局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调、执行有力、运转顺畅的协调机制。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健全制度标准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计量统计、能效公示、监督考核等配套制度标准,形成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覆盖全面、监管统一的制度体系。

(三)加强监督考核

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责任制,开展节能年度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促进各项节能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分期分批对合署办公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示范单位、重点用能单位等建筑开展能源审计。

(四)落实资金保障

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资金保障机制,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切实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经费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

(五)加强节能宣传

积极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节能环保常识、强化节能意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崇尚节能环保、践行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养成时时、事事、处处讲节能的良好行为习惯。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分解表.doc

2.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工作任务明细表.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