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8〕104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8年农民专业
合作社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8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
2018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普及与宣传新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县参与扶贫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意识,使合作社管理者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规范等知识,按照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通知》(琼农字〔2018〕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合作社发展现状,优化配套服务,创新发展模式,狠抓关键措施,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扶贫合作社整体实力,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和规范化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县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训参与扶贫事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县约800多家合作社,计划培训1600人次,分为8批次培训,每批次计划培训200人。
三、培训内容、时间及方式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新修订)、农村基本法律法规、合作社财会规范化、报账、记账等内容。
培训内容明细(一批次)
| 项目 |
授课时间及 课时 |
授课内容 |
授课老师 |
地点 |
| 上午 |
8:00-8:50 |
学员报到 |
||
| 8:50-9:00 |
开班仪式 宣讲培训须知 |
老师 (待定) |
县内 (待定) |
|
| 9:00-12:00 (3个课时) 含休息时间 |
合作社基本知识 合作社法最新章程 合作社管理、生产、经营规范化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等 合作社记账、申报、报账、报税等 |
|||
| 离开会场 |
||||
| 下午 |
2:00-2:50 |
学员报到 |
老师 (待定) |
县内 (待定) |
| 2:50-3:00 |
开班仪式 宣讲培训须知 |
|||
| 3:00-6:00 (3个课时)含休息时间 |
合作社基本知识 合作社法最新章程 合作社管理、生产、经营规范化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等 合作社记账、申报、报账、报税等 |
|||
| 离开会场 |
每次培训时间:1天(具体时间待定,以实际通知为准)。
培训方式:结合实际情况,以班级授课为主,按照自愿参加原则,重点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提高他们的管理及财务公开能力和科学规范发展。
参训流程:各参训学员在培训当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按指定时间准时开始培训学习,结束培训课程后即可离会返程。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
培训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从县财政资金中拨付。每批次需资金2.2万元,共计17.6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发动、组织培训、编印资料、聘请师资、场地费、误餐费和交通费等方面的工作开支。
培训项目预算经费及标准
| 培训支出 项目 |
标准及结算依据 |
金额(元) |
| 学员交通 补助、场地、资料 |
50元/人/天×200人 |
10000 |
| 其他费用 |
30元/人/天×200人 |
6000 |
| 师资费用 (高级职称) |
1000元/课时×6课时(上午、下午各3课时) |
6000 |
| 1批次合计 |
22000 |
|
| 总合计 |
22000元×8批次 |
176000 |
五、实施步骤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的意义,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和内容,针对培训的主要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职责落实、任务落实、经费落实,认真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工作落实。
(三)精心组织实施
1.遴选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完成,具体由县农业局确定,以培训整体发包的形式和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内容和要求,开班前向县农业局申报开班申请并附课程计划表、教师资质、培训地点、培训教材等。经审核确定后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育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做好培训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组建师资队伍。培训机构可从省师资库、县中专学校、海南大学等院校聘请专家、省内各市县相关老师作为培训师资队伍,并附教师资质开班前给县农业局备案。
3.设置教学课程。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教学课程,通过学习理论知识、普法交流、细化合作社规范等内容,使受训合作社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等掌握所需的管理及相关知识。
4.落实培训内容。培训机构协调做好签到工作,并发放相关培训资料,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培训当天要组织学员积极参加培训,落实培育课程全部内容。
(四)注重培训宣传。要加大对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由镇政府通知辖区内参与扶贫的专业合作社管理者积极参加本次培训,要确保学员参加培训,积极扩大影响,推动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努力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