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
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我州境内有13个(10个探矿权,3个采矿权)涉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分别为:普格县黎安硅石矿、布拖县五洲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乌依铅锌矿、冕宁县宁源乡马牙台子金矿、四川省布拖县拉果铜矿勘探、四川省布拖县老尔铜矿勘探、四川省布拖县、金阳县足补铅锌萤石矿详查、四川省布拖县乌依乡尼鲁东铅锌矿详查、四川省木里县杜金岩金矿详查、四川省木里县小经堂金矿普查、四川省木里县桃坝乡帮盖金多金属矿详查、四川省木里县红土坡金多金属矿普查、四川省木里县摇山金矿详查、甘洛县嘎嘎沟铅锌矿预查。 |
| 责任单位 |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 |
| 责任人 | 聂 强 |
| 联系电话 | 0834-2175396 |
| 整改目标 | 全部完成停止勘查开采、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设备、恢复植被工作。 |
| 整改措施 | 不再受理上报该13个矿业权延续申请,停止一切勘查开采活动,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设备,恢复植被;并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严格按照省厅和州委、州政府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路线,强化整改措施,州、县政府勇于担当主导,州自然资源局牵头与生态保护、林草等相关部门持续督促指导,精准实施“一矿一策”,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截至2018年9月,我州13个矿业权已全部停止勘查开采活动,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设备以及植被恢复工作,已全部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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