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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凉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五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0/12/21 7.5k 阅读 482 点赞

凉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五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1%,比国家考核目标低2.5%。

责任单位

凉山州人民政府

责任人

苏嘎尔布

联系电话

0834-2165870

整改目标

西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邛海、西河两沟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2.强化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开展邛海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联网工作;3.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严格保护区管理,落实保护责任。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18年至今,西昌市邛海、西河两沟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邛海、西河两沟堰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邛海湖心监测站、西河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站、邛海海潮寺监测站)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3.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西昌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制度》等系列管理文件,建立完善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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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