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的通知》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凉山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06年发布,自《预案》实施以来,其在我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工作和风险防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机构改革后相应职责发生了重大调整,各部门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的工作职责亟需重新梳理。同时,《四川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于2024年8月31日正式发布,迫切需要对现行《预案》进行修订,以适应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凉山州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实际,进一步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畜牧业生产、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对《预案》进行了系统修订。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凉山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确保与上位法紧密衔接、与省级预案协调一致。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分为8章,系统构建了从预防预警到善后恢复的全流程应急管理体系。
第一章 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强调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预防为主。
第二章 疫情分级:根据疫情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并细化各类疫情判定标准。
第三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设立州、县两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体系、成员单位职责及专项工作机构职能,构建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组织架构。
第四章 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和预警机制,规范疫情报告的主体、程序、时限和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第五章 疫情应急响应和终止:按照分级响应原则,明确各级别疫情的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安全防护和响应终止条件,实现科学响应、精准管控。
第六章 善后处理:涵盖后期评估、奖励与责任追究、灾害补偿、抚恤补助、恢复生产和社会救助等内容,推动灾后秩序恢复与社会稳定。
第七章 应急处置保障:从通信信息、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经费技术、宣传培训与演练等方面,系统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章 附则:对预案中涉及的名词术语进行解释,明确预案管理、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并宣布原2006年版预案同时废止。
本《预案》注重实操性与协调性,强化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和公众参与,为进一步提升我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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