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向全社会进行公布,请全县各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12日前填写《琼中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主动向琼中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登记。已经为2025年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申报,由琼中县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申报流程:社会单位根据《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见附件1),填写《琼中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见附件2)并经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单位盖章。将纸质版交到琼中县消防救援大队前台处。
联系人:郑治球
联系电话:86234888、18889140090
附件:1.《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琼中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