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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166号裁决公告

2026/03/19 4.9k 阅读 21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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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166号裁决公告
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166号裁决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20 阅读次数: 次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刘拥军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因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6)办字第16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对申请人刘拥军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