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殡葬改革不断深化,遗体接运作为殡葬服务的关键环节,其规范性、安全性愈发重要。当前,我市遗体运输领域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非专用车辆擅自从事遗体接运服务的“黑车”现象偶有发生,存在遗体运输安全隐患;二是个别驾驶员存在向丧属索取财物、诱导消费丧葬用品等违规行为,损害丧属合法权益;三是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遗体交接流程不够明确,易出现信息泄露、去向不明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亟需出台专门管理办法,统筹规范遗体运输车辆及相关服务行为。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安部等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及《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
为确保《长沙市遗体运输车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市民政局按照“调研先行、广泛征求意见、依法合规起草”的原则推进相关工作:
开展前期调研:组织人员赴各区县(市)殡仪馆、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实地调研,梳理遗体运输车辆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收集一线工作人员及丧属的意见建议,明确《办法》起草的重点方向。
起草初稿:结合调研情况及上位法规定,牵头起草《办法》初稿,明确管理职责、车辆要求、驾驶员资质、接运流程、违规处理等核心内容,确保条款可操作、可落地。
广泛征求意见:将《办法》初稿分送湘江新区、各区县(市)民政、公安、卫健部门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同时邀请殡仪馆负责人、遗体运输驾驶员代表、法律专业人士召开座谈会,充分吸纳各方合理建议,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意见征求:分别向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书面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6条,建议1条,已全部进行采纳修改。
合法性审查:会同法制部门对《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违法违规或超越权限的内容。
四、重点内容
《办法》共23条,涵盖适用范围、管理职责、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遗体接运流程、部门协同、违规处理等方面,主要明确了:
1.遗体须由殡仪馆专用车辆免费接运,其他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从事遗体接运服务。遗体接运服务电话为96321;
2.市殡葬事务中心负责全市遗体接运服务(含车辆备案、核查、日常调度等),各区县(市)民政局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形成“市级统筹、区县协同”的管理格局;
3.要求遗体专用运输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涂装、统一编号,并向民政、公安等部门备案;民政部门定期公示车辆牌号、驾驶员信息及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4.对遗体运输车辆驾驶员的资质、服务流程标准、行为规范以及相关部门协同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