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开展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桂司通〔2026〕67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把关、择优遴选并认真组织考察,研究确定梧州市司法局等9个集体、刘婧铌等27名个人为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本市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建议名单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书面形式于2026年10月19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司法局(邮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举报电话:3820569
通讯地址:梧州市长洲区健康路8号
邮政编码:543002
附件:拟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梧州市司法局 梧州市法学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