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开展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桂司通〔2026〕67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把关、择优遴选并经自治区评选专班初审同意,确定中国共产党来宾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等11个集体、庞龙等31名个人为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本市拟推荐对象(含备选,排名不分先后)。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书面形式于2026年10月16日前邮寄或直送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邮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举报电话:0772-4236279
通讯地址:来宾市新侨路560号来宾市司法局305室
邮政编码:546100
附件:拟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来宾市司法局 来宾市法学会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