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土审(06)〔2026〕2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佛山市顺德区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顺府〔2026〕12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顺德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2.2033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区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