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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护理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预算的通知

2026/09/30 5.3k 阅读 395 点赞

市医保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护理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6〕174号,见附件1)、《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修订〈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24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24元。

  二、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护理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预算和结算2025年补助资金22,178万元(项目代码 10000013Z135080009032)。该项指标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6年“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按规定在数字财政系统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数字财政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此项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40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资金拨付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不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请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做好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管理,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三保”标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请按照《预算法》、财社〔2022〕1号等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安排并拨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五、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护理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预算的通知

            2.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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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