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自贡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表彰一批近年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根据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确定105名自贡市劳动模范和45名自贡市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9日起,至10月14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自贡市总工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13-2208759、2401814
邮箱地址:Sczgszgh@163.com
通信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42号
附件:自贡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自贡市总工会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