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在省、市仲裁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核心目标,创新实施“333”工作思路(加强“三个治理”、突出“三化服务”、创新“三大载体”),高效处置各类劳资纠纷,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一、加强“三个治理”,夯实和谐劳动关系基础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一是成立调解组织,筑牢“第一道防线”。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重点,把工作重心下沉、触角前移,在全区13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成立了基层调解组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指导全区规模以上的138家企业、4家行业主管部门、3家行业协会全部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力争从源头上将劳动纠纷消化在萌芽、化解在初期。二是优化全员参与机制,绘就“共建共治图”。在全区构建多层次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指导教育、卫生、环卫、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调解委员会,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企业主动参与、法治保驾护航的多元共治格局。截至2026年6月,调解组织共调处劳动争议案件800余件。三是构建多方联动格局,织密“多元调解网”。2025年5月份,在全市率先开启“仲裁+综治”劳动纠纷处理新模式,选派5名工作人员轮流随驻区综治中心,全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和日常法律法规业务政策咨询。目前,在综治中心累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00余件,调解率85%以上。
二、突出“三化服务”,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在全市率先成立劳动争议“速裁庭”,推行受理案件繁简分离、快慢分道工作机制,力争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确保服务高效、便捷。一是仲裁程序简易化。按照立案确认争议事项、庭前准备证据质证交换、庭审围绕争议焦点、裁决争议要素简明的办案模式,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不确认的事项及时进行调解,并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庭审。二是审理要素焦点化。开展以查明案件争议事实为核心的要素式庭审,对无争议要素事项直接确认,对争议要素事项着重庭审调查,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确保争议焦点明确。三是裁决文书简明化。结合要素式庭审确认查明案件基本事实要素、争议事实要素及其相关证据质证要素,围绕仲裁请求、案情认定、裁决结果三部分制作裁决书,切实提高裁决效率。
三、创新“三大载体”,积极推进仲裁工作信息化
采用“互联网+”模式,强化仲裁效能建设,深入推进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一是“互联网+宣传”。利用互联网加大调解仲裁信息通报和“送法入企”力度,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提升调解仲裁社会公信力,不断优化和谐劳动关系用工环境。二是“互联网+调解”。建立劳动争议处理沟通协调机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对“互联网+调解”平台投诉案件及时进行调解处理,不断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的能力。三是“互联网+仲裁”。在全市首次成功开启仲裁案件“云庭审”模式,充分利用“腾讯会议”APP和“腾讯电子签”平台,线上审理劳动争议案件20余件,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下一步,西峰区将坚持问题导向,提振工作信心,把准关键症结,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推动全区劳动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将受理的案件进行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行“繁案精审、简案速办”。二是持续加大调解力度。对全区调解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的案件调处能力,力争调解率达到90%以上、“互联网+调解”平台案件办结率达到100%。三是全面强化调解组织建设。持续指导辖区内企业、商会、协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并指导督促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