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3〕26号)收悉。经2023年第二次土委会研究,同意你局对2023-18、19、20、21、22、23、24、25、26、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你局要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依法公开拍卖,挂牌出让。
附件:2023-18、19、20、21、22、23、24、25、26、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18、19、20、21、22、23、24、25、26、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2023-18号宗地位于位于任城镇富民路东侧、新兴街南侧,面积8128.59平方米(12.19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9,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80米。其中幼儿园不再实物配建,以资金配建方式,按照审定住宅建筑总面积缴纳幼儿园、小学、初中配建资金,缴纳标准为125.2元/平方米,各项配套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应移交各相关部门;
2023-19号宗地位于任城镇滏阳路西侧、兴隆街北侧,面积495.3平方米(0.74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54米。配套齐全各项公建设施,其中幼儿园不再实物配建,以资金配建方式,按照审定住宅建筑总面积缴纳幼儿园、小学、初中配建资金,缴纳标准为125.2元/平方米,各项配套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应移交各相关部门;
2023-20号宗地位于天口镇马家庄村村南、杨官线南侧,面积5237.141平方米(7.86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36米;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配套齐全各项公建设施,其中幼儿园不再实物配建,以资金配建方式,按照审定住宅建筑总面积缴纳幼儿园、小学、初中配建资金,缴纳标准为125.2元/平方米,各项配套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应移交各相关部门。该宗地地上建筑物残值经邢台正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为5.5718万元,地上建筑物拆迁费和垃圾清运费合计15.1611万元。拆迁残值不足以支付拆迁费用,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拆迁;
2023-21号宗地位于邢湾镇宁鸡线东侧、规划兴龙路南侧,面积23459.3平方米(35.19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
2023-22号宗地位于任城镇建设路西侧、华安街南侧,面积40228.3平方米(60.34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
2023-23号宗地位于任城镇旭阳大道南侧,面积4613.9平方米(6.92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
2023-24号宗地位于邢湾镇邢湾路北侧,面积17467.5平方米(26.20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35年,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
2023-25号宗地位于任泽经济开发区永康街北侧、润德路东侧,面积35519.4平方米(53.28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
2023-26号宗地位于任泽经济开发区游雅街北侧,面积36184.8平方米(54.28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
2023-27号宗地位于任城镇建设路西侧、永康街以北,面积17101.4平方米(25.65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
2023-18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1972.00万元;
2023-19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106.19万元;
2023-20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521.10万元;
2023-21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532.53万元;
2023-22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1108.69万元,地上建筑物评估价为889.14万元;
2023-23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127.21万元,地上建筑物评估价为514.59万元;
2023-24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361.58万元,地上建筑物评估价为699.817万元;
2023-25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977.85万元,地上建筑物评估价为932.951万元;
2023-26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996.17万元,地上建筑物评估价为1081.7393万元;
2023-27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471.31万元,地上建筑物评估价为509.02万元;
2023-22、23、24、25、26、27号地块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第20号精神,土地出让前,对组卷时已罚没的地上建筑物予以没收,土地出让时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并处置。成交后是原企业竞得该宗土地的,原则上不再缴纳建筑物评估价款;如其他企业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按照地上建筑物评估价予以缴纳。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保证金、起始价、增价幅度
2023-18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450万元,起始价为1975万元,报价增幅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2023-19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起始价为110万元,报价增幅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2023-20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550万元,起始价为550万元,报价增幅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2023-21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350万元,起始价为533万元,报价增幅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2023-22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800万元,起始价为1109万元,报价增幅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2023-23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70万元,起始价为128万元,报价增幅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2023-2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260万元,起始价为362万元,报价增幅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2023-25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600万元,起始价为978万元,报价增幅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2023-26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600万元,起始价为997万元,报价增幅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2023-27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300万元,起始价为472万元,报价增幅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