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阮美芬,是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四塘派出所的一名新警,警龄不足一年。都说基层派出所工作千头万绪,对新人而言,学习历练是日常必修课。而许多一线的工作经验,是书本上无法学到的。
5月26日,辖区一村屯群众报警,称有人驾车封堵村口道路,导致运橘红的车无法通行。起初我并未多想,单纯以为只是一起简单的堵路纠纷,依照法规劝导、处置便可。前往村部的途中,我甚至在脑子里把法条过了一遍:非法拦截机动车,可予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法拘留。现在回想起来,才发觉当时的想法太过片面稚嫩。
抵达现场后,事情远比我想象的复杂。堵路的村民老罗拒不配合沟通,村委会干部多次联系劝说都无果,还直言想找他就上山面谈。当事人避而不见、情绪对立,一时间让我手足无措。所长彭玉梅却十分淡定:“他不来,我们就过去。”
那段山路真不好走。太阳毒得很,道路崎岖难行,开车晃了20分钟,又步行十几分钟才走到地方。抵达时,大家的警服早已被汗水浸透。
见到老罗时,他情绪十分激动,当场表明态度:“不赔偿损失,这条路就一直堵着,谁也别想运走橘红!”我这才了解到事件原委:此前施工方不慎损毁、误喷药物,致使老罗种植的桉树大片枯死。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彼此心生隔阂、互不信任,老罗这才用堵路的方式表达不满。
听到这,我突然回过味儿来了——这绝非单纯的交通阻碍纠纷。倘若生硬套用法条处罚,不仅无法化解矛盾,反而会让双方积怨更深。可眼下橘红成熟待运,耽误不得,两难局面摆在眼前。
这场调解从上午9时持续到下午3时,整整6个小时。所长没有急于讲法规、摆道理,而是先耐心倾听,让老罗把心中的委屈和怨气尽数倾诉,旁人想要插话也被她及时制止。待老罗情绪平复后,所长提议前往林地实地查看受损树木。
山坡陡峭、杂草丛生,我们跟着老罗逐一查看受损桉树。见老罗心气逐渐平和,所长顺势耐心劝导:“整片林地有30多亩,单凭人工清点效率太低。树木受损情况可依托精准数据判定,后续将委托镇林业站使用无人机航拍勘测,再按照相关标准核算赔偿金额。此外,堵路维权不可取,就算你占理,这种方式也不合规,一旦造成他人损失,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老罗思索过后,欣然同意了这个方案。全程旁观学习的我感触颇深:所长从头到尾不急不躁,法律底线守得死死的,可说话办事又能换位思考、体恤群众难处,这份处事智慧,是书本知识无法替代的。
最后,所长分别与合作社负责人、老罗单独沟通协调,建议合作社先行赔付苗木损失,同时劝导老罗撤除路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老罗提出就在现场敲定协议,不愿再折返村部。彼时正值一天中最热的时段,村干部也未随身携带制式调解协议,往返取材料又要耗费一小时。
好在所长早有准备,她席地而坐,以膝盖为桌,现场起草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老罗当即挪开堵路的拖拉机,道路恢复通行。
看着畅通的道路,看着顺利外运的橘红,我内心感慨万千。这一次经历,让我真正读懂:执法办案,法理之外更要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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