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8〕115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8年落实《南繁
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8年落实<南繁规划>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
2018年落实《南繁规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年)》(以下简称《南繁规划》),打好落实《南繁规划》攻坚战,推进《南繁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到实处,准确把握《南繁规划》重点工作进度,客观考核南繁工作成效,根据2018年国家南繁攻坚推进会精神以及《海南省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规划落实的通知>的通知》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落实好《南繁规划》的基础上,以保护南繁基地为前提,以改造提升现有基地、高标准建设新基地为主要任务,以强化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为保障,以“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国际化”等“五化”为总目标,通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创新机制,调动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工作的积极性,合力推动南繁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和南繁科技园区建设,把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成集科研、生产、销售、科技交流、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服务全国的“南繁硅谷”。
二、工作任务
2018年南繁基地建设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12日关于南繁基地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在落实好《南繁规划》的基础上,创新南繁工作体制机制,以“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国际化”等“五化”为总目标,按照“一城两区”布局,加快推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和南繁科技园区建设。
(一)加快核心区新基地土地流转。督促各南繁省(区、市)继续落实项目资金,与有关方面尽快签约。加快完成新建核心区土地流转工作,建设配套服务区。2018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核心区土地流转任务。
(二)加快配套服务区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完成控规、详规编制工作,明确配套服务区生产、生活用房租售等相关政策,确保在2018年9月底前启动配套服务区建设。
(三)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实施。一是建设南繁基地水利设施。二是做好公共实验服务和执法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三是建设核心区和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及配套生产设施。四是继续落实南繁供地补贴和制种大县项目,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支出和监管力度。
(四)制定金融、人才政策。设立南繁产业发展基金,制定人才引进政策,为南繁基地建设和南繁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全力支持和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职责。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细化本单位工作方案,同时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密切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三)保障经费。财政部门要把南繁基地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所需的各项经费纳入预算,做好南繁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四)及时报送。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及时发现项目推进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抓好落实。每周五上午12点前,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将一周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到县南繁管理局,由县南繁理局汇总后将情况上报省南繁管理局,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县工作的指导和协助。联系人:黎柔雨,联系电话:18608920856,邮箱:ldxnfj818@qq.com 。
(五)强化督导。加强对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督导,督促加快推进《南繁规划》的落实,要加强执纪问责,对经督查后仍然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未按进度抓好整改的,责令相关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视情况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约谈后仍然工作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按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