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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引进培养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6/04/13 8.3k 阅读 134 点赞

  一、制定的背景

  为落实“三都澳人才”强市战略,破解宁德医疗高层次人才紧缺等问题,通过“刚性引进”与“柔性引才”相结合方式,推动全市医疗人才队伍量质齐升,为“健康宁德”提供人才支撑,特制定本《办法》。《办法》从适用对象、认定标准、待遇保障、认定流程等四个方面作了规定。

  二、范围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试行三年。

  三、适用对象与认定标准

  (一)引进类(分三类,签订≥5年服务期,其中,柔性引才每年在宁时间≥100天)

  学科带头人:硕士及以上+正高,≤50周岁(特别优秀可放宽),10年及以上三甲医院临床/省级及以上公卫机构工作经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项目);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学会(协会)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

  学科骨干:硕士及以上+副高,≤45周岁(特别优秀可放宽),10年及以上三甲医院临床/省级及以上公卫机构工作经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曾获评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项目);近5年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3位);现任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单位、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或地市级临床医学中心带头人或负责人(含中医类);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相当层次人才。

  银龄专家:退休高层次人才,≤65周岁(特别优秀可放宽),身体达标,待遇参照前两类。

  (二)培养类(卫生健康新锐)

  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中选拔20名,要求博士/副高及以上,≤50周岁,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称号;获得福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担任过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带头人;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相当层次人才;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名医”(含中医类)。

  四、待遇保障

  (一)全职引进 

  学科带头人:安家补助300万、科研补助200万;原专业技术职称经人社部门确认后予以承认,直接聘任同等职称岗位职称,可叠加享受省市县人才政策。

  学科骨干:安家补助150万、科研补助100万,职称及政策叠加规则同学科带头人。

  (二)柔性引进 

  不改变人事等关系,补贴分5年按年发,服务期未达标按比例发,政策不重复享受;后续转全职可重新申报,不抵扣已享待遇。

  学科带头人:年生活补贴30万,享全职人才科研、荣誉等同等待遇,获“三都澳英才卡”白金卡。

  学科骨干:年生活补贴20万,同等待遇及保障规则同带头人。

  (三)培养类 

  分5年共发放25万专项资助(可用于科研、进修等),优先支持科研项目、推荐省级以上医学会委员。

  (四)额外激励 

  作为第一完成人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且结题时仍在岗的,用人单位可按项目经费比例单列核增薪酬总量并予一次性奖励。

  五、申报认定流程

  用人单位通过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区)卫健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市卫健委党组审定、社会公示、发文确认并报备。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科室名称:人事与科教科

  联系电话:0593229903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