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安阳市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根据《方案》,我市将围绕重点行业企业公路运输、禁行区运输及新增公务用车三大领域,分行业细化应用场景,配套1亿元资金奖补,力争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公路运输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方案》将推广应用任务按行业拆解,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企业事业单位排查确定本行业、本系统推广任务: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及采用“车电分离”销售模式的纯电动牵引车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新能源搅拌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新能源渣土车、环卫车、园林绿化车、道路清障车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新能源中重型营运货车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新能源邮政物流快递车由市邮政管理局牵头,新能源银行运钞车由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分行牵头,企业内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在资金奖补方面,《方案》明确按照“谁购买、奖补谁;本地注册,行业管理;集中申报,直补兑现;先买先补,总额为限”原则执行。对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登记注册的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纯电动中重型货车、搅拌车、渣土车、环卫车、园林绿化车、道路清障车、邮政快递车、银行运钞车给予资金奖补。奖补比例上,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按购车价格的40%奖补;纯电动中重型货车、搅拌车等8类车辆按10%奖补;采用“车电分离”销售模式的纯电动牵引车按20%奖补。上述车辆中,全额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车辆按40%奖补。奖补资金总额暂定1亿元,用完即止,分两次发放,首次发放50%,第二次根据车辆类型分别在一年或两年期满后发放。已享受同类财政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领。
《方案》还提出,规划建设充(换)电、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在新能源车运营线路周边规划建设专用快速充(换)电站、加氢站,探索建设集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于一体的综合充能项目,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集团式、规模化换电场站建设。同时,探索新能源车运营新模式,鼓励犀重、德力等本地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开展“制造+服务+运营”应用模式创新,鼓励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团购让利促销,对团购让利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给予适当支持。
“推广新能源车是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通过分行业明确牵头部门、真金白银奖补直达购车主体、同步规划充换电和加氢设施,形成“任务有人抓、购车有奖补、运营有保障”的闭环推进机制,奖补资金先买先补、总额为限,就是要让早行动的企业和车主早受益,切实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落到实处,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双赢。
(记者 李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