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凉山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5年1月8日在西昌召开,预计会期三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凉山彝族自治州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凉山彝族自治州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东西河飞机播种林区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补充规定(修订草案)》的议案;
九、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凉山彝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凉山彝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
十、选举;
十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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