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向广西大裕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送达《询问通知书》等文书的公告
广西大裕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
你单位因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已依法立案调查。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年报催办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1.询问通知书
2.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
3.年报催办告知书
4.广西大裕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名单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