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刊发报道《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如何分优劣?江苏宿迁建指标体系,实施常态评估》,关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全文如下:

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如何分优劣?
江苏宿迁建指标体系,实施常态评估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迁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宿迁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为高危行业领域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质量评估“立规矩”。
《评估办法》明确,对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以及受委托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分别实施一年一评估。其中,对保险机构主要评估服务承诺、费用管理、专业能力和数据提供四个方面,重点核查事故预防服务内容频次合同约定、专项费用管理、管理人员配置、重大事故隐患上报等关键环节;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评估则从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评价、配合监管与行业自律等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考评专业资质人员配备、隐患整改跟踪、满意度评价及配合监管等。
根据《评估办法》,评估实行百分制,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保险机构未开展事故预防服务、虚列开支套取费用或出具虚假数据,将被“一票否决”,评为不合格;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若存在弄虚作假、与保险机构串通套取费用或派驻团队未配备两名以上专业相符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情形,同样被直接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