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严厉打击溶洞区域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溶洞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专项工作,守护我市生态环境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环境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溶洞垃圾堆积、固体废物污染、违规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线索。
二、举报重点
重点征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线索:
(一)向溶洞擅自倾倒、堆放、丢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畜禽粪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废弃物的行为;
(二)向溶洞非法倾倒、堆放、处置危险废物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行为;
(三)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含养殖专业户)等向溶洞及周边区域违规排放污水、废水的行为;
(四)其他损害溶洞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
本次举报开通电话、网络、微信、来信来访四种渠道,全程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775-2381924、2671227或0775-12345。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网络举报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yulin.gov.cn/)。
(三)微信举报
“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公众号;“玉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四)来信来访举报
地址:玉林市金榜路与阳光路交叉口西北角,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信访科,邮编:537000。
我局对线索受理、核查、兑奖全过程严格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相关情况,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奖励规则
(一)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成立的,按照《玉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玉市环〔2024〕23号)予以奖励。
(二)举报人所举报企业或个人有多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不累计奖励;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次)举报的,只对第一有效举报人给予奖励;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的奖金平均分配或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三)举报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如实提供举报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骗奖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有效期限
本次有奖举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踊跃举报,共同守护玉林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