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入选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全国共有20个城市(区)入选,我市榜上有名,也是甘肃省本次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国家授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对照基本要求、基础工作、示范工作三大类28项指标逐项对标对表、补齐短板,扎实推进各项创建任务,先后通过省级遴选、国家多轮评审,凭借扎实工作成效与特色创新实践,顺利通过国家综合评审。
创建过程中,我市持续夯实信用建设根基,不断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出台信用修复、信用代证、新型监管机制等一系列配套实施方案,让信用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依托全市统一信用平台,常态化开展信用信息归集核查工作,统筹市、县两级各部门,全面归集水电气、纳税、社保、不动产等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质量和覆盖率持续提升。同时构建事前预警、事中分类监管、事后闭环修复的全链条信用监管模式,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守信企业降低检查频次、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重点监管、从严核查,最大限度减少对诚信经营主体的干扰,让监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此次成功获评,标志着“诚信平凉”建设实现了由夯基垒台向系统集成、由单点突破向全面提升的转变。 (记者郭佳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