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2019/05/06 1.1w 阅读 536 点赞

冀保税三稽检通一〔2019〕50518号

高阳县东方织物厂(普通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刘玮、朱炳坤、田满营、赵小民、孔会娜等人,自2019年5月7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2019年5月7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