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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凉山州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 提技能防失业九条措施》政策解读

2022/07/04 1.1w 阅读 544 点赞


为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和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助力稳岗位、促就业、保民生,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税务局联合印发《凉山州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九条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8号) 

(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1号)

(三)《四川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

(四)《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贯彻落实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凉府发〔2022〕7号)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标准从30%提高至50%,中小微返还标准继续按照90%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90%返还,前期已享受该政策的企业按新标准补差发放,无需企业申请,直接补发到企业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稳岗返还按照失业保险参保地,由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级负责。各级经办机构实施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依托信息系统,加强内部信息比对,实现稳岗返还全程网办,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单位)只需要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03.203.218.134/) 进行网上确认即完成所有流程。

(二)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实施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州内参保企业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县(市)就业局申请办理。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在保障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提取累计结余4%的失业保险基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五)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至0.4%的政策,无需企业申请。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六)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至农副食品加工、纺织业等17个行业。以上22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具体要求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州税务局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凉人社发〔2022〕24号)执行。

(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为避免与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重复执行,所有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企业均按扩岗补助政策受理,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州内参保企业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县(市)就业局申请办理。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八)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2022年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从申领之月起计算。申领时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为630元/月,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394元/月。对符合2021年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于2022年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凉人社发〔2021〕44号)规定及标准审核,从申领当月发放待遇。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申领。 


        相关政策: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州税务局 关于印发《凉山州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 提技能防失业九条措施》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