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一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师资库
人员名单
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师资库管理办法》(交办法〔2025〕62号)及《关于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师资库的通知》(新交函〔2026〕30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金牌讲师”“行家里手”,推进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师资库建设工作。
经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执法支队、各口岸局推荐报送,并组织全体参评人员开展线上考试、师资试讲视频评选等程序,综合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与试讲视频成绩(占总成绩70%),经研究,拟确定21名同志作为第一批纳入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师资库人员。其中:通过自治区级评选产生10名(道路运输领域5名,含国际道路运输;公路运输领域5名);符合条件的部级师资原则上直接纳入11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10月20日前通过电话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0991-528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