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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长期护理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告

2026/10/14 2.2k 阅读 520 点赞

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简称为“城乡居民医保”“居民长护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于2026年10月15日开始,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实行年度预缴制,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为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和居民长护险集中参保缴费期。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和居民长护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缴纳,2027年度北海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居民长护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人·年(18岁以下未成年人无需缴纳居民长护险)。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按年度缴纳。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202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三、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一)城乡居民医保

1.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集中征缴期缴纳202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从2027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连续参保等人员,执行相应的待遇等待期。

2.逾期参保缴费。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参保缴费后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对于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额外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城乡居民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但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不能追溯,修复缴费标准按照提出修复申请时所在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如:居民2025、2026年未参保缴费,集中征缴期缴纳2027年城乡居民医保费,享受待遇时间从2027年5月1日开始。

3.新生儿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年度内参保缴纳当年度保费的,无待遇等待期,如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待遇追溯至出生时,如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年度在集中征缴期缴次年居民医保费的,也无等待期,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缴费年度的医保待遇,如需要报销出生年度费用,需补缴出生年度医保费。

以上享受待遇时间如国家、自治区有最新规定,从其规定。

(二)居民长护险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在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按时足额缴纳长护险保费的前提下,经申请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参加本市长护险方可享受长护险待遇。

四、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微信城市服务、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缴费。

(二)签约扣费。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

(三)柜台缴费。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医保个账可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和居民长护险保费。

五、缴费凭据

(一)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微信城市服务、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缴费的,以电子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二)通过银行移动智能终端(POS机)、自助办税终端等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三)通过银行柜面、协议扣款缴费的,以银行业务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三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终端打印)。

六、其他事项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居民长护险保费收缴,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居民长护险参保登记和待遇享受。缴费事宜请咨询12366服务热线或辖区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45热线或辖区医保部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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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