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第2026-0302号(受送人:四川卓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09/19 1.5w 阅读 363 点赞

四川卓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谭仕兵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作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凉山州劳鉴委〔2026〕G1-946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鉴定,谭仕兵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十级十二条。鉴定结论为:伤残拾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本鉴定结论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凉山彝族自治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