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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养殖牛蛙的通告

2026/09/03 4.7k 阅读 385 点赞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非法养殖牛蛙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县严禁非法养殖牛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严禁非法新建、改建和扩建牛蛙养殖场地。

二、未经批准许可擅自从事牛蛙养殖生产经营活动的,养殖场户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1.若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或林地、污染治理设施不全、养殖废水直排或外排,须自行完成退养、清空牛蛙,拆除养殖设施,清理养殖废弃物,恢复土地原状及彻底消除污染和生态破坏隐患;2.若已配备齐全的污染治理设施(养殖废水全闭环内循环处置、无污水直排)且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须补全养殖备案、用地、环评、排污许可、取水许可等,否则按非法养殖予以处理。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通告发布后仍非法新建、改建、扩建的牛蛙养殖场户,由属地乡镇(社区)或农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从严查处;拒不整改的,予以强制关停拆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耕地、林地及生态环境的法定义务,一旦发现非法养殖牛蛙应及时向属地乡镇(社区)或相关职能部门举报(举报电话详见附件)。

五、对阻挠、妨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煽动、组织他人干扰整治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举报电话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0898-83661516

县生态环境局:0898-83666242

县林业局:0898-83668382

县水务局:0898-83668537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98-83663228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98-83667661

保城镇人民政府:0898-83668460

什玲镇人民政府:0898-83606707

响水镇人民政府:0898-83827186

加茂镇人民政府:0898-83866583

三道镇人民政府:0898-83881880

新政镇人民政府:0898-83886128

南林乡人民政府:0898-83889206

毛感乡人民政府:0898-83820177

六弓乡人民政府:0898-83860235

新星社区:0898-8366911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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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