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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南繁基地供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2/04 1.1w 阅读 430 点赞

乐府办〔2017〕185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南繁基地

供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南繁基地供地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

2017年南繁基地供地补贴实施方案

为确保南繁供地补贴发放规范合理,保障南繁基地的稳定性和南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省南繁管理局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县对乐东片区被列入国家南繁科研育种核心区的南繁单位进行深入调查,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年)工作部署和规划精神,紧紧围绕稳定南繁核心区用地关系及建设高标准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的要求,以促进南繁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种业安全和粮食安全为目标,严格按照南繁规划相关要求,稳妥、高效、公正地做好我县南繁核心区供地补贴资金发放。

二、补贴资金发放范围

截止2016年6月30日前被列入乐东片区南繁科研育种核心区的南繁基地。目前我县列入核心区南繁基地面积核定为2.3万亩,主要分布在九所、利国、黄流、佛罗、尖峰等地。

三、发放对象的认定

(一)补贴对象认定。已被确认为南繁科研育种核心区供地的农户(农场)。

(二)补贴面积核准。以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用于科研育种,租期在10年以上、规模在100亩以上条件的南繁育种基地。以已经核定面积为准,各村委会主任或农场负责人签名盖章认定为准。

四、发放标准及资金来源

按照500元/亩/年的标准进行发放2017年南繁基地供地补贴,资金从2017年中央财政南繁基地建设资金的“供地补贴”(1150万元)中进行支出,当年未完成支出的资金,滚动进入下一年度继续实施。

五、补贴资金发放方式

根据南繁科研育种核心区土地性质,可选择以下一种补贴发放方式:

1.属农户供地,其补贴资金通过乡镇一卡通进行发放给农户。

2.属村集体(含村委会、村民小组类型)、农场集体用地供地类型,其补贴资金通过乡镇统一转账至单位公用账号。

六、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第一步:南繁供地补贴发放信息整理。

根据供地信息调查结果,将列入南繁科研育种核心区的供地分解至农户(农场)。

第二步:南繁供地补贴发放信息登记核查。

各相关镇南繁基地要对纳入核心区的南繁供地农户(农场)信息登记、核查。

第三步:南繁供地补贴发放信息张榜公布。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南繁基地、村委会同步公开方式,对核心区供地信息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步:填写南繁供地定金发放通知书。

对公示无异议的“南繁核心区供地补贴发放公示表”做出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送至属地镇政府进行复审。

第五步:发放南繁供地补贴。

相关镇政府对报送的“南繁核心区供地补贴发放公示表”复审无异议后,对南繁供地农户(农场)通过财政一卡通或单位公用账号划转的方式进行资金补贴发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镇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成立南繁供地补贴发放工作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南繁核心区供地信息的摸底、核查、资料汇总、公示、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做好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相关资金。县农业局、县南繁管理局要加强与相关镇政府的沟通和信息对接,按照“条件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工作原则,及时指导把复核符合条件的农户名单,由镇政府负责将相关资金转账到相关农户(农场)账号中。

(三)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县农业局、县南繁管理局要及时向省南繁管理局等单位报送南繁供地补贴发放工作进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县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尤其是对遇到的困难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保障我县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南繁供地资金补贴发放公示表.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