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27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吴彩虹、邱进文、傅川、王盛权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县十六届人大代表陈仕瑞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彩虹、邱进文、傅川、王盛权、陈仕瑞辞去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吴彩虹、邱进文、傅川、王盛权、陈仕瑞的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吴彩虹的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王盛权的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邱进文的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