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选取贺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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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我委拟开展贺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工作,现邀请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服务类采购工作。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对参与评选代理机构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进入“广西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的采购代理机构。
二、代理机构报名所需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四)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广西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证明资料(网页截图);
(五)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表(详见附件);
(六)与报名表所填业绩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七)诚信承诺书。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代理费可以由中标、成交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规定,拟由中标商支付本次招标采购代理费,现发函征询贵机构代理服务费标准,贵机构是否入选服务代理商以通知为准,请予以支持。
请于2026年11月2日前将代理机构报名所需资料反馈我委,联系人:李岚;联系电话:0774—5135933;邮箱:hzfgwcjk@gxj.gxhz.gov.cn。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27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