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7月23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隆挺主持会议,副主任黄源银、龙海魂、陈雷、高晓飞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7人,符合开会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县级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和我县旅游景区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和《陵水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草案)》的议案;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条款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莫泉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官宏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昌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晓东。县政府办、县旅文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城建集团、县农投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英州镇、本号镇、新村镇、光坡镇、隆广镇、文罗镇、群英乡、提蒙乡等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本号镇、新村镇各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