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1日,福安市范坑乡墩头村一电杆作业点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宁德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宁安委〔2022〕2号),现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一、请你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应急厅〔2023〕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5号)相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二、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规定期限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应以福安市政府安委会名义及时向宁德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经征求意见后,由你市政府负责批复结案。
三、经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件,以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宁德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陈思辰,电话(传真):2226377。
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