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8〕7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社区教育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
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社区教育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琼教职成〔2017〕62号)和《海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 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琼教职成〔2017〕1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有计划地建设社区教育机构(学校)为载体,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学习,探索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升乐东百姓全民综合素质,推动乐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办好居民家门口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完成设立乐东黎族自治县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并分别在沿海和山区建1所社区教育学校。到2020年,各镇依托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镇社区教育学校,实现社区教育全覆盖,并在有条件村委会举办社区教育教学点。
三、主要任务
(一)2017年底,依托我县职业中专学校(职教中心)挂牌成立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县社区教育创建、示范、组织指导工作,开展实施社区教育活动,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2018年初,建成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四室(计算机室、音乐室、书画室和阅览室),配齐投影机、电子白板、计算机、图书柜、桌椅等教学培训设施设备,并配备种类丰富、适宜居民生活教育需求的各类图书、报刊等学习资料。
(二)2018年底前,分别在抱由镇和佛罗镇建设1所社区教育学校,开展社区示范点教学活动,总结经验,逐步铺开。
(三)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如老干中心等)挂牌举办社区教育分校或教学点,在县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开展适合需求的教育活动,不断扩大社区教育办学面。
(四)依托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数字信息教育平台,建设并完善我县社区教育网络平台。加快完善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县(社区教育活动指导中心)、镇、村(村委)三级办学网络。依托“海南省终身教育学习网”为主要资源平台,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的课程共享与应用,利用网络上线课程开展形式多样、有益居民身心健康、贴合居民生活实际所需的社区教育活动及课程,全面开展社区网络教学。创办家长网络学校并开展家长网络教学。
(五)由县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牵头,组织策划实施有一定人群、有一定需求、有一定影响、有一定规模、有一定实效的节点活动,让终身教育更系列化、规范化、品质化、精品化。以省举办的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为契机,宣传终身教育。根据社区居民所需所求,有目的、有方向、有针对性的设置实操课程与学习、生活活动。调动居民参与社区教育的积极性,力争社区教育贴近居民生活、有益居民身心健康,达到终身教育的最终目的。
开设涉及科学知识、法律知识、科学常识及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的学习讲座。举办科普知识、食品安全知识、文明礼仪教育等主题活动。
大力开展老年教育,是提高老年群体生存质量,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组织推出切合老年人教育需求与接受能力的教育形式及内容。依托“海南省终身教育学习网”推出老年群体喜爱的学习课程,创新居民喜闻乐见的培训形式,打造老年教育品牌。
(六)青少年是社区教育发展的重点人群,要整合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多方力量,统筹安排、规范管理,鼓励组织参与 “家长教育”、“玩转周末”等青少年校外教育培训,积极发挥关工委、教育系统等社区教育工作组织的作用,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与校内德育工作协调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多角度培育创建各种类别的学习型组织,强化培育过程、规范培育方式、共享培育成果。创新贴合居民生活实际、满足居民学习、生活、工作需要的技术技能的教育学习,力争培训过程将社区教育工作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满足社区成员的基本教育需求,吸引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感受社区教育民主、快乐的学习氛围,建立和谐文明的新社区,强化全民终身学习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追求终身学习。
(七)加强社区教育师资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社区教育人才库。研究制定有关措施,建立一支热心且相对稳定的社区教育教师及志愿者队伍。聘请在我县短期居住的“候鸟”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社区教育工作。
(八)加大社区教育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社区居民知晓率,进而促进参与率,营造浓厚的社区教育氛围。
(九)加大社区教育建设投入。合理安排争取政府重视与资金支持,并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多措并举,努力拓宽社区教育活动经费来源渠道,为社区教育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
四、有关要求
(一)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做好推进社区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因此,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积极为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多干实事,多提合理化建议。
(二)各成员单位要密切联系,多沟通,要认真配备有热心、责任心强的人员当联络员,联络员要积极主动,经常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交流工作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
(三)建立评估督导机制。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全县社区教育学校(教学点)开展评估督查,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评估,督导结果书面报告县政府和分管领导。
(四)严格纪律。坚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主动接受媒体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确保办学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