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敦煌市牢固树立生态立市发展理念,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荒漠化综合治理协同推进,一手抓减污,一手抓增绿,持续筑牢河西走廊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市文旅、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夯实生态本底。


敦煌市持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聚焦冬季污染、沙尘扬尘等重点问题,精准出台《敦煌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大风沙尘天气期间扬尘管控的通知》,动态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压实各行业、各单位防控责任,实现大气污染常态化、精细化管控。2021至2025年,城区PM2.5、PM10浓度分别降幅4.3%、10.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臭氧及剔除沙尘天气后的PM10、PM2.5年平均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限值,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达到二级标准



同时,聚焦碧水守护,修订《敦煌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系统化推进城乡水生态治理提升。常态化开展全域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开展湖库排查、入河排污口督导整治,规范排污口审批管理。目前,党河水库、月牙泉、雷墩子三大主要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域水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为了全方位织密生态安全防护网,敦煌市统筹推进土壤、噪声环境综合治理。城区7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常年达标,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保持100%。严格落实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风险排查和修复治理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维持100%。同时,健全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市多年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安全事故,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立足戈壁荒漠生态禀赋,敦煌市抢抓“三北”工程攻坚战政策机遇,以重大生态项目为牵引,持续加大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投入力度。2022年至2026年,全市累计投资7.3161亿元,落地实施“三北”六期工程、国土绿化等生态项目230个,完成生态修复治理86.1919万亩、生态造林2.403万亩,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366.637万株。通过规模化治沙固沙、植被恢复、荒漠治理,有效遏制沙化扩张,持续增厚绿洲绿色底色,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
下一步,敦煌市将持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动摇,持续深化减污降碳、生态修复、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常态化推进全域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治理成果,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