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西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纳入我州单行
支付药品与高值药品认定、治疗和供药
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公示
根据《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州单行支付药品用药保障政策的通知》(凉医保发〔2022〕35号)文件精神,按照《凉山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单行支付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经办工作的通知》(凉医保中心发〔2022〕33号)规定,西昌市医保中心对西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纳入我州医疗保障单行支付药品与部分高值药品定点认定、治疗和供药机构范围进行了审核和评估,符合纳入我州医疗保障单行支付药品与高值药品认定、治疗和供药机构范围的要求。我中心现将西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符合纳入我州医疗保障单行支付药品与高值药品认定、治疗和供药机构范围予以公示。
凉山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