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新增农产品加工等领域选派型乡村科技特派员的公示
为进一步拓展全区乡村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更好地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全产业链科技人才支撑,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经需求收集、联系对接有关单位组织遴选人员、团长单位统一申报、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审核等程序,拟增设智慧农业等11个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涉及增加选派型科技特派员34名(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9日至6月4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邮寄或直送至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需提供可靠的佐证材料,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受法律保护。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或未提供可靠佐证材料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5851235(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5855060(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电子邮箱:gxsqkfzx@163.com,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青山路8号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邮政编码:530021。
附件:新增农产品加工等领域选派型乡村科技特派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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