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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凉山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信息公开表

2021/01/24 8.7k 阅读 155 点赞

凉山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凉山州西昌市污泥处置设施未建成。

责任单位

西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

马廷贵

联系电话

13881562969

整改目标

加快西昌市污泥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到2018年底,西昌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75%,完成西昌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

1.对西昌市污泥处置项目开展督查督办,将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全州住建系统年度考核;

2.加快推进西昌市西昌市污泥处置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2018年9月底前完成污泥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投入运营;

3.通过生物处理方式,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前期西昌市通过采购安装污泥低温热干化设备,降低污泥含水率达到50%以下后通过填埋处置;后期与千丘润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合同,通过蚯蚓养殖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目前,西昌市污泥均已实现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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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