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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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凉山州西昌市污泥处置设施未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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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西昌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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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马廷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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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881562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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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快西昌市污泥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到2018年底,西昌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75%,完成西昌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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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对西昌市污泥处置项目开展督查督办,将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全州住建系统年度考核; 2.加快推进西昌市西昌市污泥处置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2018年9月底前完成污泥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投入运营; 3.通过生物处理方式,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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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前期西昌市通过采购安装污泥低温热干化设备,降低污泥含水率达到50%以下后通过填埋处置;后期与千丘润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合同,通过蚯蚓养殖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目前,西昌市污泥均已实现无害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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