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
二、项目联系人:邓日澈
三、项目联系电话:0851-33281023
四、采购方式:比选
五、服务需求:
1、服务主要内容:须至少派遣1人至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指定工作。
2、项目预算:44000.00元
3、服务时间:1+N年(N≤2,采购人可依据对成交供应商的考核情况续签合同,总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企业、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部分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企业,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1月至比选截止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具体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比选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比选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税务机关印章的凭证为准);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
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⑧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时00分,地点: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比选地点: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
附件: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比选采购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