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
廊广社保催〔2026〕3号
张松林:
我单位于2026年8月14日向您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编号为廊广社保决〔2026〕3号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在2026年10月14日向您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编号为廊广社保催〔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65111.5元,大写陆万伍仟壹佰壹拾壹元伍角。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 廊坊市广阳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6011080200000002046-9005
开户银行: 廊坊银行新开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张雪松电话 :0316-211415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1号
广阳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