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娃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这项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正在我市落地见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决策部署,我市将定点医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纳入民生实事项目,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2026年10月18日,已有9331人次享受分娩“零自付”待遇,统筹基金支出4542.13万元,切实减轻了参保孕产妇的生育医疗负担。
哪些人可以享受?保障范围有哪些?
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经评估认定为低风险或一般风险等级的孕产妇,在我市33家分娩“零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可享受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全额保障。享受分娩“零自付”时,医保目录甲乙类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均纳入分娩“零自付”政策保障范围,不区分甲乙类。也就是说,符合政策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个人不再承担,由统筹基金按规定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医保孕产妇待遇同等享受“零自付”待遇。这一制度安排,从源头上减轻了生育医疗负担,也让医保待遇更加公平可及。

“零自付”带来哪些变化?
“零自付”政策实施后,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不再支付,不设起付线,减少了群众垫资和报销的负担。对于平产、剖宫产等分娩方式,以及目录内必需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政策均予以覆盖,既回应了群众关切问题,也兼顾了临床诊疗实际需要。
政策落地过程中,市医保局会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协同配合,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孕产妇在定点医院分娩时能够及时享受生育保障。目前政策运行总体平稳,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一项项数据背后,是一个个家庭生育负担的实实在在减轻,也是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持续提升政策获得感
市医保局将持续推进分娩“零自付”政策落地见效,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让参保群众准确了解政策内容、适用条件和办理流程;同时,加强诊疗规范核查,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生育是家事,也是国事。分娩“零自付”政策的实施,不仅降低了家庭生育医疗成本,也有利于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随着政策持续深化,我市将进一步织密生育医疗保障网,推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让更多参保群众在生育过程中感受到政策温度,让“生娃”这件喜事更安心、更暖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