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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桂林香芋产业(沈阳“芋见桂林·香润东北”)专场推介会服务采购公告

2026/11/04 城事通编辑部 1.2w 阅读 84 点赞 查看原文

我单位拟组织开展2026年桂林香芋产业(沈阳“芋见桂林·香润东北”)专场推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活动名称

2026年桂林香芋产业(沈阳“芋见桂林·香润东北”)专场推介会。

(二)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拟定2026年12月18日至19日,最终视活动规划而定。

活动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场地由服务商策划落实)。

(三)采购需求

1.负责开幕式主舞台(包含但不限于屏幕、灯光、音响、摄影摄像)、嘉宾座位区、产品展销展区、品鉴体验区、现场氛围营造等整体策划、设计、搭建、装饰,包含门楼指引、科普展板、打卡点等全套物料制作、运输;

2.负责活动全套视觉物料设计制作,以及香芋相关产品、品鉴试吃物料全程物流运输;落实活动现场用电、用水、用网及公共展台设备租赁等;

3.负责场地租赁、活动布展、撤展,并协调活动期间相关事宜,做好活动场地日常维护、卫生清扫及安全保障(安保服务);

4.负责邀请沈阳市及周边城市采购商不少于60家;组织桂林参展经营主体不少于25家;组织桂林企业到沈阳市,与5家以上代表性生产加工企业、商超、批发商、电商平台企业开展一对一实地交流对接;

5.负责活动全过程宣传推广,整合国家级、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及知名网络媒体资源,实现会前、会中、会后媒体专项报道不少于10篇;落实主会场视频直播和图片全程记录、发布;

6.负责落实参会采购商、新闻媒体、专业主持人、劳务人员、礼仪人员、执行人员等参会及工作人员;

7.负责开幕式推介、沉浸式产品展销、品鉴体验、现场直播、会后客商跟踪服务;完整收集客商台账、活动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并汇总归档;

8.现场客商和市民参与互动不少于200人次;

9.通过参展、对接、线上参与等方式,带动桂林市香芋加工企业、种植户不少于100家(户)参与本次活动,具体参与方式和统计口径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或实施方案中明确;

10.其他与活动有关的全部配套服务工作。

(四)活动预算

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报价不得超出预算,所有费用包干。

二、采购方式

(一)形式

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由评审小组对照评分标准对各供应商情况评分(报名成功后获取评分标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二)资质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承接本项目相关资质;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备农业推介、产销对接会展活动策划实施的能力和经验;设计方案须为原创,供应商应为设计作品的合法权利人,不得拷贝、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分包或外包核心业务。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5日至11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提交或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现场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18:00;邮寄材料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出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1月11日(含当日)。

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鼎晟大厦1219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73-3687580。

(三)报名提交材料

供应商报名及响应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的信用报告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报价表(格式自拟,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列出单项报价、单项合价、总报价;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7.活动设计彩色效果图(包含但不限于主舞台、嘉宾座位区、展销区、品鉴区、现场氛围营造);

8.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包括客商邀约保障、媒体宣传、展品物流运输、直播执行等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9.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配置;

10.项目实施安全及质量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对本公告全部绩效指标作出履约承诺);

11.2023年以来供应商具有同类或类似农业推介、产销对接会展服务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的服务合同等,能清晰反映所服务项目名称、类型、金额、承接时间、业主方名称等;未提供的视为无类似业绩);

12.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及自身情况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交的报名及响应材料一式七份,按份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加盖骑缝章后密封装入一个文件袋(盒、箱),并在密封处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四、评审方式

在合格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开展评审,以评审小组最终评分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按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人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

五、结果公示

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排名,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结果在桂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桂林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773-288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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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