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
1月14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隆挺主持会议,副主任黄源银、龙海魂、陈雷、高晓飞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4人,符合开会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名单(草案);审议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法制审查委员会主任和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同意提交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任命云天菊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陆善山为县监委委员。免去吴在强、李桂芳的县监委委员职务。同意接受陈必杰、蔡锋、李第平辞去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张隆挺同志向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监督宪法宣誓。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泉注,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官宏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黎家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晓东列席会议。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英州镇、本号镇各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