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管理规定,廊坊竹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由单体药店变为连锁药店,经医保经办机构评估通过,拟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6-2395031
联系邮箱:lfybyygl@126.com
根据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管理规定,廊坊竹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由单体药店变为连锁药店,经医保经办机构评估通过,拟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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