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2月19日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市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受理内容
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巡察意见箱、邮政信箱及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征求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受理电话:13029350807
电子邮箱:jzswdsixcz@163.com
邮政信箱:锦州市市府路68号B座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121013
巡察意见箱设在市民政局办公楼大门右侧。
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17日17时。
锦州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