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明确基本劳动权益,并对平台劳动规则、算法管理、纠纷解决等作出规范。
这是我国首次以规章形式,将企业实施劳动管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制度保障。
近年来,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断增加,他们融入城市运转,也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职业伤害保障不足、算法考核压力大等新问题。
新业态不断“上新”,保障制度也要及时“跟新”。不能因为用工方式变了,就让劳动者掉出保障范围,也不能用传统办法简单套用,而应根据不同就业情形精准施策,让就业有弹性、权益有底线。
平台借助算法提升运营效率的同时,也要兼顾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份订单、一项考核、一个配送时限,背后都是劳动者的时间和汗水,规则如何制定、算法如何运行、权益如何申诉,都应更加透明、公平、有温度。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是给平台经济踩刹车,而是为其健康发展铺轨道,业态越新,保障越要跟得上,技术越快,人的权益越不能被落下。
天眼新闻记者 朱登芳